Q:紅外線耳溫槍的原理是什麼?選購和使用上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A:
1.由於耳內鼓膜的溫度與人體體溫中心點(下視丘)的溫度近似,紅外線耳溫槍即是利用紅外線感測器經由耳道偵測鼓膜的熱輻射,藉以得知人體的體溫。
2.紅外線耳溫槍屬於醫療器材,應審慎選擇已領有許可證之產品,並可至衛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網頁選購和使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外盒包裝是否有完整標示,如品名、衛署許可證字號[衛署醫器輸字第****號、衛署醫器製字第****號或衛署醫器陸輸字第****號]、製造廠名稱及地址、藥商名稱及地址、製造日期或批號等。
- 使用前應詳細閱讀原廠之使用說明書並遵照使用。
- 使用耳溫槍時,需插入外耳道入口,探頭要對準著耳朵內的鼓膜,才能得到準確的溫度。由於人類的外耳道並不是呈直線狀,所以在使用耳溫槍時,需將耳廓往後上方拉,如此耳道較能呈直線形,耳溫槍也較容易對準鼓膜。有些耳溫槍內建多種測量模式[如以肛溫、或以口溫為準],測定值各有不同,使用前需選定測量模式,以免造成誤差。
- 有些耳溫槍需使用耳套,否則無法測出正確體溫,使用前需更換乾淨完整的耳套。
- 由於組成耳溫槍之電子零件有其使用期限,建議使用者每隔一段時間使用普通溫度計[或肛溫計]進行比對,如有誤差請洽詢原製造廠、代理藥商或經銷商。
Q:對居家使用的血糖機測出的數值有疑慮,應如何處理?
A:
(1)血糖機電池沒電、密碼錯誤、血量不足、試紙受潮/過期/不當保存、服用某些藥物或食品、血糖機設定或操作錯誤等,均可能會導致血糖檢測結果錯誤。居家自我監測血糖可用來作為疾病追蹤的參考,但如有疾病者仍應配合專業醫師的治療,才能對達成最好的健康管理。
(2)如懷疑家中血糖機檢測結果不正確,建議使用原廠葡萄糖品管液確認檢測數值,作為第一時間內的自我驗證。如仍有疑慮,應向製造廠/輸入藥商洽詢。
(3)居家用的血糖機係使用微血管少量血液檢測,與醫院抽取靜脈血液測試,基於檢體不同,無法以此兩種結果進行比對。
Q:若民眾發現醫療器材不良品時,應如何處理?
A:
一、藥事法第13條所稱醫療器材,係指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
二、倘若民眾於使用醫療器材時發現不良情形,例如:滅菌包裝內有毛髮等汙染物、內容物與包裝規格不符、未使用即有產品破損等情形,可至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系統(http://recall.doh.gov.tw/)進行線上通報,或下載「醫療器材不良品通報表」後,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通報。
三、若因醫療器材不良品所引起之嚴重不良反應,應通報至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http://adr.doh.gov.tw/)。
四、確認非為醫療器材時,可通報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之商品事故通報網站(http://safety.bsmi.gov.tw/wSite/np?ctNode=3572&mp=65)
Q:如何判定產品是否為新醫療器材?
A:新醫療器材表示具新原理、新結構、新材料或新材料組合所製造,其醫療之安全性或效能尚未經醫學證實之醫療器材(即衛生署未曾核准類似品),或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屬新醫療器材者。若在查驗登記時,能舉出有類似產品已通過衛生署核准,則不會以新醫療器材審查。有關類似品判定,可參考衛生署99年8月18日署授食字第0991608423號公告「醫療器材類似品判定流程及函詢申請說明」。
Q:哪些產品需於國內進行臨床試驗?
A:有關衛生署已公告申請查驗登記時,須在國內進行臨床試驗之品項,可參考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三之內容。至於其他申請查驗登記的醫療器材是否要在國內進行臨床試驗,廠商應先就產品特性評估(如有人種差異之考量等),是否有於國內進行臨床試驗的需求;必要時,可依衛生署92年12月2日衛署藥字第0920332729號公告,備齊相關文件向衛署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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